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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是天津市政府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隶属于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业务上受天津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市风险投资工作联席会指导。 转化中心根据市科委所确定职责,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组织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 1、根据市有关规定,受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受认定小组委托组织专家评审; 2、对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协调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促进以产业化为目标的技术转让、股权投资、产权交易; 3、组织市有关部门在转化中心就落实成果转化政策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项目公司注册等服务; 4、培育和指导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组织开展推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各项中介服务活动。 二、负责受理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1、受理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进行形式审查; 2、根据市科委有关计划管理的规定,制订并完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公开受理、形式审查制度与办事程序。 三、负责受理市级科技成果登记 1、受理市级科技成果的申报并进行审查、登记、公告; 2、编制年度天津市重大科技成果统计分析报告和《天津市科技成果项目汇编》,提出成果推广项目的建议; 3、建立成果信息检索系统,开展查询服务,组织网上成果信息交流。 依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津编二字[2002]19号《关于建立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的复函》的批复以及上述职责,转化中心下设办公室、政策服务部、信息服务部三个部门。 负责人:郝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