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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7-01-12

  主要职能:
  1、研究提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建议。
  2、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科技规划与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3、组织推动涉及人口与健康、海洋、资源、环境生态、医疗卫生、城市建设、减灾防灾、物流交通、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社会公益方面的科技工作。
  4、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心组建和管理工作,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转移中心北方分中心的工作。
  5、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处长介绍:
  处 长  段志强
  副处长  王从众

  电话:022-27120584
  传真:022-27120584
  E-mail:shfch@tstc.gov.cn
  房间号:南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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