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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07-01-11

  主要职能:
  1、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和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科委系统领导干部行政任免和奖惩工作。
  3、负责本市工程技术新学科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委系统科技专家和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4、负责科委机关及系统的出国(境)外派培训和引进智力工作。
  5、负责驻外使馆科技外交人员的选拔工作。

  处室领导:
  处 长  刘建军
  副处长  冯德义

  电话:022-27120354
  传真:022-27125935
  E-mail:rshch@tstc.gov.cn
  房间号: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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