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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委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我处完成了对五项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 审计结果反映,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经费的使用中存在:自筹资金未到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专项经费;部分支出超出合同预算;部分项目支出无项目负责人签字;购置设备与合同预算不符等问题。 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审计过程(包括审计中的沟通及征求意见)及审计结果(客观反映项目经费支出的问题及针对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对项目承担单位重视和规范科技专项经费管理,依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委领导非常重视此次审计结果,要求 “要根据新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切实措施,组织一些培训,改变项目执行单位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做法,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制度。加强审计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