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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在长沙举办“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研讨会”,天津、上海、重庆、湖南、广西、安徽、湖北、陕西八个省市自治区科技厅(委)条财处处长参加。会上,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吴学悌副司长介绍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暂行办法”制定的背景、意义等,科技部条件财务司会计与监督处副处长解鑫对上述办法做了详细说明。八省市自治区条件财务司处长对办法制定的依据、科技经费监督的内涵、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及处罚措施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建议性意见,待修改完善后,科技部将正式发文颁布实施。该办法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中后期管理,完善科技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