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普及是以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实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全民终身科学教育和互动过程。包括三个层面的工作,即:1.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技术技能的推广;2.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传播;3.使公众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具备参与有关科技公共事务的能力。
科普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我市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
2.制定全市科普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全市各单位、各社会阶层按照统一的思路和部署开展科普工作。
3.开展科普统计、科普素养调查、科普表彰与奖励等基础工作,为我市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4.支持、资助并推动全市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是我市科普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
5.开展具有前瞻性和示范性的重大科普项目,带动全市科普工作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进而促进全市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
6.加强科普创作和宣传,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普作家和科普专家队伍,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原创科普作品,利用高新技术拓展科普宣传渠道,使科普工作真正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