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
各有关单位:
市科委从2008年9月1日起,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法,集中受理和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由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负责,关于项目验收的材料报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请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做好验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验收必备材料
1.结项报告书及电子esp文件:下载结项报告填报系统并填写;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变更,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3.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及电子word文件;
(部分项目市科委通知提供审计报告)
二、验收附件材料(结合合同内容选择提供)
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份数及装订要求
结项报告书一式6份,用A4纸打印并单独装订; 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附件材料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式3份,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式5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7份,用A4纸打印并合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一份(验收会后退回);项目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变更,提供相关批准文件一份;部分项目市科委通知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四、受理单位及地址
市科委成果市场处集中受理项目验收材料的地点: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 区
联系人:喻凯
联系电话:58792806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9月1日
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09年1月1日起,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法,受理验收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关于项目验收的材料报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请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做好验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验收必备材料
1.结项报告书及电子esp文件,下载结项报告填报系统并填写;
2.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变更,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3.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及电子word文件;
4.审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需为专项审计提供经费决算报告)
二、验收附件材料(结合合同内容选择提供)
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份数及装订要求
1.结项报告书一式六份,用A4纸打印并单独装订;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一式五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七份,用A4纸打印并合订。
2.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原件一份(验收会后退回)。
3.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一式五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七份。
4.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5.项目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过变更,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原件一份。
四、受理单位及地址
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负责,市科委成果市场处受理项目验收材料的地点: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 区
联系人:喻凯
联系电话:58792806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