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委设立“节能科技示范工程”,支持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先进适用的成果在具有需求的单位进行示范建设和运行,通过实际应用,对技术进行不断完善,测算其节能和环保效果,进而推广,起到示范的作用。
工程总体目标为:①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针对能源领域“供需矛盾突出,利用效率低,需求结构变化,污染严重”的特点,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的优势,攻克或完善一批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为我市建设节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末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以上,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②在工业、建筑、交通三个领域,各建设2-4项节能示范工程;3-5项成果通过示范工程,在行业内进行推广。③形成我市节能科技推广和宣传阵地,推动企业增大节能科技的投入,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常规能源(油、电、煤、气等)的节能技术开发及综合利用;后续能源(太阳能、地热能等)的技术开发及在工业、建筑、交通等耗能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工业领域作为示范工程的重点,选择化工、冶金、电力、机电等传统耗能行业,开展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建筑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重点结合我市新镇新农村建设,通过技术集成开发,进行新建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等。在交通领域选择我市公交、出租、运输等行业,开展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示范,通过对比试验,充分体现节能效果,并推动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
根据总体规划,该示范工程将每年发布指南,持续的支持一批辐射能力强、具有一定共性和推广前景的节能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