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二: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三: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四: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内资)
附件五: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外资)一、简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以及国家科技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此项工作是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的《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项目认定)的原则,确定了项目认定工作的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认定程序,申请项目认定的主体、范围及资格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所需的材料,以及认定结果的公示、颁布及后期监督管理。
二、政策法规:见“相关文档”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高[2006]117号)
三、认定的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相关附件”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正在受理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滨海新区除外)
四、友好连接
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 天津市科委高新处 单光瑞
联系电话: 022-27124351,27114448
E-mail: skr6565@e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