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与《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高[2009]200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初审、专家审查,现对天津市2009年第二批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联 系 人:王明国 联系电话:022-27123357
传 真:022-27123719 邮编:300041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高新处
附件:天津市2009年第二批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