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侯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文件精神,2007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动,现将天津市2007年提名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院院士候选人选拔要求:
1、中国科学院规定: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2、中国工程院规定: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二、两院院士候选人遴选范围:
1、天津市所属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2、专业范围为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所包含的学科专业;
3、年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为65岁以下;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为70岁以下。
三、天津市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按照两院文件要求,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提名一律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基层单位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市科委原则上负责与局级主管部门联系,有主管委负责的部门应与归口委共同开展工作。
2、遴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2月28日各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并按科学院和工程院要求填写《提名书》(中国科学院材料一式1份;中国工程院材料一式3份);准备有关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一式1套;以及按“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导出的上报文件。并于2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到主管局级单位。
(2)各主管部门(局级单位)经材料审查委员会审核后,填写提名单位意见,于3月15日前将材料报市科委。有归口委管理的单位,经主管委报至市科委。
(3)3月15日至3月20日市科委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汇总。
(4)3月20日至4月5日由遴选委员会投票确定出我市遴选候选人。
(5)4月5日至10日,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查遴选结果。
(6)4月10日至15日,将市科委审查后的候选人名单报主管市长审定。
(7)4月15日至25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候选人名单。
(8)4月30日前将材料报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
四、2007年遴选院士候选人需注意的事项:
1、年龄问题:中国科学院规定,各归口初选部门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候选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即为194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中国工程院规定,被提名院士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即为193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注意对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的提名和遴选;注意候选人的年龄结构,60岁以下的候选人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3、凡已连续3次被提名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2007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4、各归口初选部门推荐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每个学部不能超过3名。
5、各提名单位要组成与候选人从事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同行专家3至5人,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无拔高和过度评价的内容。
6、提名材料原则上应不涉及国家机密,《提名书》不应有密级要求。
7、两院院士候选人相关文件及提名系统可到相应的网站下载或到天津市科委网站下载(市科委将两院院士遴选相关文件挂至市科委网站)。
中国科学院学部联合办公室网址:www.casad.ac.cn
中国工程院网址:www.cae.cn
天津市科委网址:www.tstc.gov.cn
联系人:孙文秀
联系电话:27120461
附件:
1、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二ОО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提名 遴选 院士 候选人 通知
(共印30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 2007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