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外商投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发高字[2001]第311号)的要求,2007年5月13日,以天津市药物研究院书记兼院长、研究员汤立达为组长的专家组,对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度“双密企业”进行复核论证。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详细汇报了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发投入、新技术新产品引进消化、生产、市场销售情况;企业人员构成情况;企业财务分析情况。专家组经过认真研究,肯定了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2006年度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符合《天津外商投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专家组认定意见,我委同意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天津外商投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
附件:
一、天津市外商投资双密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双密企业认定专家意见表
三、双密企业认定审批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复核 知识密集 技术密集 企业 通知
抄送: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共印5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