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创新基金项目证书及标志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科企金[2006]0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规定 通知
(共印100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