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创新基金实施5周年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情况,为落实市科技工作会提出的“六大科技行动”的部署,市科委决定于2004年4~5月份在全市集中进行创新基金的总结、宣传和推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内容
1、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组织和推荐创新基金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从培育和建立本系统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的角度进行总结,同时对今后工作提出新的思路和要求。
2、创新基金的推荐和监理部门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进行创新基金执行情况的统计和全面的总结工作。
3、创新基金项目各承担单位应积极做好总结并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将自己在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验收以后)的有关进展、数据分析、典型案例、相关的图像、图片进行收集,同时对创新基金支持前后的对比情况及创新基金所产生的作用进行总结。
二、具体安排
1、4月21日 召开200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动员会,并下发创新基金总结表;
2、4月29日 各区县科技主管单位认真总结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本区县内创新基金申报及项目执行的总体情况,并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提出今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设想,对我市创新基金工作的开展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案;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内容请参照通知附件),并务必在截止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创新基金地方监理机构;
3、5月1日至5月5日 由创新基金地方监理机构汇总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须要求区县科技主管单位或企业重新总结;
4、5月6日至5月15日 由创新基金地方监理机构草拟创新基金实施5周年情况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辑一册我市的创新基金实施情况的画册,经市科委主管领导审批后,向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交。
三、要求
1、创新基金总结数据务必真实、及时、全面;
2、突出反映创新基金的重要作用,并列举出企业通过创新基金的资助所取得的成绩;
3、重点突出地方各级领导对企业及创新基金的重视,以及地方政府为企业所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联系方式
1、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张思源
电话:27117113、27123081
2、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咨询部 赵志强、张敏
电话:24324832、24323402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主题词:创新基金 工作 总结 通知
(共印100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