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戴国富、孟嫣红:
你们关于成立“天津市北方矿山机械设计研究所”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的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杨莉
二、业务范围:
矿山机械设计,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及技术转让,矿山机械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
三、单位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五、所报章程(法人)、开办资金、从业人员、办公场所等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到市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民政局
主题词:同意 研究所 登记 通知
(共印10份)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