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合作司《关于征集中瑞(典)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函》转发给你单位,请根据你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报中瑞(典)科技合作项目。 请申报单位于2003年11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张 骄 电 话:27126410 附件:国科外函[2003]229号
二OO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