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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政务公开通知通告</title>
 <link>./</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CDATA[政务公开通知通告]]></description>
 <webMaster>ynxue@tjst.net</webMaster>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ff0000">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10/t20081010_12332.htm</link>
  <pubDate>2008-10-10 16:57:3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对各类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科委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文件中尚未结项验收（含已经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但项目主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尚未收到结项确认书）的项目，及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但结项数据尚未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

　　二、 检查形式

　　除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外，未结项项目由负责人和主承担单位据实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填报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已结项但数据尚未入库的项目，依据结项报告书和软件要求，据实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填报系统》。
　　上述软件可从市科委网站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www.tstc.gov.cn/bsdt/asxh/kjjh/。
　　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除填写上述软件外，还需单独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3），对项目当年研究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情况进行文字性说明。该总结报告的word文档需作为附件在年度检查报告填报软件中上传。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只填写年度总结报告、实施进展情况表（见附件4）。

　　三、填报数据的统计期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四、时间进度安排

　　10月10日前：市科委有关业务处将检查项目清单发放到项目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再发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10月13日～10月24日：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撰写总结报告后，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电子文件（文件名为“年度+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esp”）及盖章后的纸质文件（含总结报告）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已结题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将填报生成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填报系统》电子文件（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合同编号.esp”）及已经市科委批准的结项报告书、结项确认书复印件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五、在研项目如不能按合同进度完成，需要延期或者项目负责人、部分研究内容、指标等需要调整的，除填报上述系统数据外，还需要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如因无法克服的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合同的，还需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见附件2）。上述表格需一式三份，随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并报送市科委分管业务处。

　　六、年度检查数据将导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检查数据的报送时间及内容将作为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展信用管理及今后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进行统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和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的年度总结报告将作为素材编入有关报告。因此，请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曲杨  殷亚辉
　　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
　　填报软件技术支持联系人：吴达  李光文
　　联系电话：27120138  27129257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ff0000">2008国际技术转移论坛（中国·天津）会议通知</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10/P020081010627431070755.pdf</link>
  <pubDate>2008-10-10 17:28:16</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ff0000">关于变更市科委科技项目资金开户银行的通知</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10/t20081009_12331.htm</link>
  <pubDate>2008-10-10 10:12:27</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目前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已不能满足科技专项资金的结算要求。为加强市科委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管理，简化资金划拨程序，便于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自2008年11月1日起，凡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需统一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信托公司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印发&lt;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财[2005]76号）和《关于印发&lt;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库[2003]18号）的有关规定，抓紧办理专项资金帐户变更手续。在变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王健  23303740转2605
　　　　　　天津市科委   　殷毅  2712833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褚妲 88378212   13802160116
　　　　　　　　　　　　 张哲 88378269   13752663536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刘莉莉28408090
　　　　　　　　　　　　 尹恩琴28408106 
    
附件：变更开户银行注意事项

二○○八年十月七日


变更开户银行注意事项

　　一、办理变更开户银行的程序　

　　（一）首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或其相关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立科技计划项目专用帐户。
　　（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持在浦发银行开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办理清户，同时将帐户内资金划转至浦发银行新开立帐户中。

　　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浦发银行开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用账户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一）企业开立专用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因企业性质原因只能出具其中之一的，企业需另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预留印鉴的人名章非法人人名章，需提供预留人名章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法人出具授权书并加盖法人人名章和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单位的开户证明（文本可由开户银行提供）（加盖公章）；
　　8.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文本由开户银行提供一式三联）（加盖公章）；
　　9.经办人办理开户业务的授权书（文本可由开户银行提供）（加盖公章、法人章）；
　　10.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书（文本由银行提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章）；
　　11.银行预留印鉴片一大两小（文本由银行提供）（加盖财务章、法人章或指定人名章）。

　　（二）事业单位开立专用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因企业性质原因只能出具其中之一的，企业需另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预留印鉴的人名章非法人人名章，需提供预留人名章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法人出具授权书并加盖法人人名章和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单位的开户证明（文本可由开户银行提供）（加盖公章）；
　　8.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文本由开户银行提供一式三联）（加盖公章）；
　　9.经办人办理开户业务的授权书（文本可由开户银行提供）（加盖公章、法人章）；
　　10.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书（文本由银行提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11.银行预留印鉴片一大两小（文本由银行提供）（加盖财务章、法人章或指定人名章）。

　　（三）特别提示
　　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浦发银行或其相关支行开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后，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需在3个工作日后方可购买支票等支付凭证并对外支付，但不影响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金的划入。

　　三、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信托公司办理清户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一）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办理清户时，应向信托公司出示浦发银行《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书》和《开立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以上两项资料，在浦发银行开立完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户后由浦发银行返还给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携带本单位在信托公司开立的原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帐户的财务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章或法人章）和在信托公司购买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凭证，没有转帐支票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请携带上述财务预留印鉴到信托公司购买，同时办理清户的相关手续。
　　（三）信托公司办理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业务的截止日为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0月31日以后将不再受理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核算业务（支票、电汇等），请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上述截止日前办理转户手续，以免给您的支付工作带来不便。
　　（四）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办理完清户手续后，请同时将在信托公司原帐户的余额转入新开立的浦发银行帐户中。

　　四、在浦发银行办理科技计划项目日常资金结算的业务流程

　　（一）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浦发银行开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用账户3个工作日后，方可购买转帐支票、电汇等支付凭证并按照与市科委签订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核定经费支出用途进行使用。
　　（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采用转帐支票和电汇凭证进行支付过程中需要在票据上注明用途以及合同编号（其中，用途需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核定经费支出用途填写；合同编号需注明在附加信息栏中）。如果是采用转帐支票的方式须在支票附加信息栏中注明上述两项内容；如果是采用电汇凭证方式，需在凭证上注明。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未按照以上要求注明用途及合同编号，浦发银行将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库[2003]1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该笔业务。
　　（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帐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将资金直接划入本单位其他帐户，只能用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核定经费支出用途的支出。
　　（四）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日常经营中提前发生与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相关的研发费用支出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与市科委签订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核定经费支出用途，如实填写“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拨款垫付使用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银行审核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将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划回本单位。支票用途需标注为：垫付款。
五、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下列浦发银行或其相关支行中任选一家，开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用帐户。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办理开户手续时，请告知银行柜台开立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专用帐户。
  
机构明细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天津分行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D座刘瑾；李阳88378051 88378105

浦惠支行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39号翠亨广场许立军；孙亮66291680 66291137
浦悦支行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40号增1号丰盈公寓底商兰学领；刘颖24315927
24313915
浦德支行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北辰国税大楼一层刘文；周伟26837883
浦泰支行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56号杨迪；只岩23699873
23698370


　　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浦发银行办理开户和支付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除上述已经列明的联系人员外，也可随时咨询以下人员：
　　褚妲   88378212   13802160116
　　张哲   88378269   13752663536]]></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ff0000">第七届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材料学部学术会议</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9/t20080923_12290.htm</link>
  <pubDate>2008-10-10 10:11:59</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征文通知
　
　　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学术会议是中国工程院的重要系列学术活动之一，每两年召开一次，宗旨是推进化工、冶金、材料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至今已成功举办过六届，均得到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国家有关部委、举办地地方政府和两院院士、广大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研究决定第七届学术会议将于 2009年9月21日－24日在天津滨海新区召开。

　　本届会议主题为“现代化工、冶金与材料技术前沿”。会议将围绕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石油和化学工业、冶金和材料工业的现状和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对促进各学科领域的技术创新，实现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冶金和材料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参加会议人员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特邀院士、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以及国内化工、冶金与材料领域专家、学者、科研人员、企业代表等，预计600人。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
　　承办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支持单位：中国工程院
　　　　　　　中国科学院
　　　　　　　科学技术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大会主席：王静康
　　副 主 席：干  勇、白玉良、陈立泉、汪燮卿、邱定蕃、李正名、李家俊 

　　顾问委员会主任：徐匡迪、王治平、王淀佐、师昌绪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永贝睿、严东生、张寿荣、李大东、李东英、李俊贤、李恒德、邵象华、闵恩泽、陆钟武、陈清如、
　　　侯芙生、侯祥麟、胡壮麒、唐明述、徐承恩、殷瑞钰、崔  崑、黄培云、傅恒志、薛群基、戴永年 

　　组织委员会主任：干  勇
　　副 主 任：王静康、李仁涵、李正名、陈养发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才鸿年、左铁镛、孙传尧、何季麟、汪燮卿、邱定蕃、陈立泉、周  廉、欧阳平凯、徐德龙、曹湘洪

　　学术委员会主任：汪燮卿、
　　副 主 任：陈立泉、邱定蕃、才鸿年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静康、左铁镛、孙传尧、何季麟、李正名、欧阳平凯、徐德龙

　　秘 书 长：陈养发、李仁涵
　　副秘书长：梁晓捷、左家和、贾  堤、叶缘民

　　基本情况
　　会议主题：现代化工、冶金与材料技术前沿
　　会议形式：大会报告、分会报告和企事业单位技术成果展示相结合，大会设3个分会，分别是化工分会、材料分会、冶金分会。
　　会议时间及日程安排：2009年9月21-24日
  日期/时间上午下午
2009年9月21日（周一）报到
2009年9月22日（周二）大会开幕式及大会报告大会报告
2009年9月23日（周三）分会报告分会报告
2009年9月24日（周四）分会报告、与企业座谈参观考察


　　会议地点：天津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
　　详细情况请访问：www.hgyjcl2009.com.cn]]></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ff0000">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通告</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4/t20080429_6787.htm</link>
  <pubDate>2008-10-10 14:12:07</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拨专款设立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自创新资金设立以来，已资助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集成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发挥创新资金的作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征集重大自主创新科研项目，到天津创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创新资金主要用于：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团队携带技术、项目来津创业发展；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直接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通过吸收再创新，提升我市支柱产业的技术水平；解决社会公益领域中的重大科技瓶颈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主要包括成果转化、科技工程、技术引进和创新平台四类项目，具体要求和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资助额度
       创新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和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资助，资助额一般为500-1000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不在天津的项目单位，必须在天津市注册独资或合资企业，也可以与注册在天津市的其它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
       四、受理时间与方式
       项目建议实行全年随时受理。有意申请资助的项目单位，请填写“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附件2），将打印稿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1份，统一寄至天津市科委综合计划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邮编：300041）。
       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海外留学人员踊跃申报，具体情况可与天津市科委有关处室联系：
  处室联系人电话传真
综合计划处王贺亮022-27123081022-27123081
高新技术处孙权022-27123357022-27123719
生物医药环保处任戎022-27116463022-27114808
农村科技处孙丽华022-27116437022-27121142
社会发展科技处宗建新022-27120584022-27115951
条件财务处殷毅022-27128336022-27128336]]></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9/t20080901_12083.htm</link>
  <pubDate>2008-09-18 15:37:1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市科委从2008年9月1日起，采用“一站式服务”的方法，集中受理和验收科技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由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负责，关于项目验收的材料报送请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执行，并请按时做好验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验收必备材料

　　1.结项报告书及电子esp文件：下载结项报告填报系统并填写；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经费结算书（市财政拨款在100万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及电子word文件； 

　　二、验收附件材料（结合合同内容选择提供）

　　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份数及装订要求

　　结项报告书一式6份，用A4纸打印并单独装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其它材料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含100万）以下的项目一式3份，在100万以上的项目一式5份，申请同时鉴定的项目一式7份，用A4纸打印并合订。

　　四、受理单位及地址

　　市科委成果市场处集中受理项目验收材料的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 区
　　联 系 人：庞　锐
　　联系电话：58792806。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
                                      2008年9月1日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cccccc">2008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立项公告</font>]]></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8-09-11 17:05:19</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征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8/t20080825_11978.htm</link>
  <pubDate>2008-09-09 14:47:13</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位专家：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天津市范围内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现将征集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了解天津市科技计划工作，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2．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理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主持过国家或部市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能够较为熟练地使用计算机。

　　二、有关要求

　　1．凡自愿参加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专家，需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情况表》。该表在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2．填好《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情况表》后，请立即将电子版发送到yyh@tstc.gov.cn；
　　3．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寄至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４．超过截止日期后，继续面向全市征集评审专家，可继续填报，全年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　　编：300041
　　联 系 人：殷亚辉
　　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受理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建议的通知]]></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8/t20080807_11743.htm</link>
  <pubDate>2008-09-09 15:55:18</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全市科普工作,市科委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天津市“十一五”科学普及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在汇总全市各单位科普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市科委编制了《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从即日起受理2009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建议。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指南》的相关要求做好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1.《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指南》
                   2.《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建议书》





二ＯＯ八年八月七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公示公告]]></title>
  <category>政务公开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200809/t20080901_12086.htm</link>
  <pubDate>2008-09-09 14:47:13</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现将拟提拔任职干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张勇勤同志，男，1964年10月生，汉族，江苏沛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条件财务处（审计处）处长。

　　受理部门：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监督电话：12380
　　公示时间：7天（2008.8.5-2008.8.11）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5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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