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就2009年度天津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天津市火炬计划将继续按照自主创新、优化环境、加强集成、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集聚和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带动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推动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支持重点
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是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六大技术领域及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尤其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突出自主创新;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其产品已通过小试或中间试验的技术鉴定,并可达到商品化生产的阶段。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还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异议;
5、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主承担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单位;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和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申报方式与材料
1、项目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到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受理单位,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在市级火炬计划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
2、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须填报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有关表格可从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科技计划一栏下载。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包括: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
③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④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⑤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⑥其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4、项目受理
(1)申报受理时间:2009年8月17-18日,以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到受理单位为准。
(2)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监理部315房间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6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委高新处联系人:杨卫红
联系电话:27123719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曲照伟
联系电话:87891991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书(2k)
附件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