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直属单位、驻津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委将于7月中旬受理200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认真填写推荐书,并附必要的评价和证明材料。
1、推荐材料数量及格式要求:
①科技重大成就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20份,电子文件1套。
②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20份,电子文件1套。
③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数据软盘1张、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15份。如推荐一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电子文件1套、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20份。
④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数据软盘1张、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10份。如推荐一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电子文件1套、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20份。
2、关于电子文件的要求:
每个项目应单独建立一个与项目名称一致的文件夹,并将本项目的电子文件拷贝到该文件夹中。
推荐科技重大成就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电子文件是指推荐书正文的word文档。
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电子文件包括:从推荐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推荐书正文的word文档和推荐书简表的word文档。
3、推荐自然科学奖材料(含附件)不得超过80页,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材料(含附件)不得超过60页。否则不予受理。
4、推荐书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材料,并在推荐书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其他可为复印件。所有推荐书一律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不得另加封皮。
5、有关推荐书附件证明材料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证明材料规范要求》(附件1)执行。
6、各推荐单位还应按要求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并加盖公章。
7、各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筛选优秀成果予以推荐,保证推荐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你单位推荐数量为 项,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8、每项成果的200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1份)应按审查表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推荐单位管理人员填写相应内容,并签名。
9、每个推荐单位必须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不再受理补充证明材料。
10、推荐报奖成果的完成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名称必须和公章完全一致;每位完成人的名字要核准无误。
二、受理时间:
2006年7月10日-14日,每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东院(医学检验学系)11号楼二楼,208室;
地址:广东路1号(广东路与马场道交口);
电话:60357367(受理期内有效)
四、200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凡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使用“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2006年度版),录入数据后,从系统中生成推荐书正文和推荐书简表、导出数据。该系统可到天津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五、推荐2006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成果登记。
六、其它事宜请与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联系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联 系 人:王润田 杨卫红 张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