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简称“引导计划”)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导计划具体资助火炬项目、星火项目、认定成果转化项目、新产品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科技兴贸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 火炬项目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商品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改造为目标,实现与国家火炬计划衔接。
(二) 星火项目以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农业科技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实现与国家星火计划衔接。
(三)认定成果转化项目(简称转化项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实现技术转移为目标,在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认定的基础上,对符合科技计划资金资助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四)新产品项目以奖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并实现规模化生产,促进新产品的进一步改进和升级为目标,实现与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衔接。
(五)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称推广项目)以促进共性技术的大范围推广应用,推动公益性新产品的应用示范,促进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为目标,实现与国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衔接。
(六) 科技兴贸项目(简称“兴贸项目”)主要支持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标准,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与国家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衔接。主要支持利用银行贷款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企业以及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科技型企业。
(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简称农转项目)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就业为目标,实现与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