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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科技计划通知通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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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CDATA[科技计划通知通告]]></description>
 <webMaster>ynxue@tjst.net</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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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font color="#999999">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四批）立项公告</font>]]></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9-10-26 09:52:2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年天津市星火项目指南]]></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8/t20090825_18349.htm</link>
  <pubDate>2009-08-25 17:02:08</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星火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星火计划主要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引领和先导的作用。

一、年度目标

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围绕星火科技富民工程的实施，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引导天津市农村经济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发展轨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扶持星火龙头企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村科技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推广普及农村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农业科技的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通过技术培训与示范，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重点支持方向

（1）种植业：面向全市资源,大面积组装转化成熟技术,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2）养殖业：提高畜禽、水产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用优良品种繁育技术，提高饲料转化率，推动畜禽、水产养殖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3）农产品深加工：围绕农业产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及附加值。
（4）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品，并生产示范。
（5）环保：采用洁净生产技术、污染防治与综合治理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洁净能源生产新产品；做好可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生产高效、节能装备。
（6）农用新型装备：采用先进制造技术，针对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轻纺、建筑建材等方面亟待解决和提高的新型装备需求，开发生产适应农业生产的农用机械和适合广大农村的先进技术装备。
（7）农用化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开发肥料、农药、农膜新品种, 提高产品质量。
（8）为大工业配套：围绕我市汽车、海洋化工、冶金、电子等重点产业，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开发配套设备与产品。
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星火项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基础，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6）申请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2．项目申报程序 
星火项目包括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和市级星火项目两部分，市级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上报到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受理单位，市科委统一评审立项。国家级项目由每年市级立项的星火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上报。
3．项目申报材料
凡申报星火项目的单位，需填报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所填信息必须详实可靠，申报系统可从天津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申报星火项目需同时提交可行性报告。
项目申报单位报送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包括：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星火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附后）
4．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天津市星火科技开发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402室
联 系 人：尹川    刘秀杰
孙丽华  宋广平  (农村处)
联系电话：27121142  27116437
5.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各区县和涉农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申报）

天津市科委农村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星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编  写 时 间：
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述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三、意义和必要性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五、主要开发内容和指标
六、项目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
七、效益与预期效果分析
八、进度安排
九、项目的组织管理及相关保障措施]]></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公示2009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一批）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8/t20090819_18262.htm</link>
  <pubDate>2009-08-19 08:54:08</pubDate>
  <description><![CDATA[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5）19号）文件规定，经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共有《新型抗冲击疲劳磨损铸钢件》等32个项目通过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邮编：300041)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792806
传真电话：58792799
联 系 人：张会忠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七 日

附件：2009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一批）公示名单]]></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申报2009年度天津市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7/t20090708_17280.htm</link>
  <pubDate>2009-08-06 10:44:07</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就2009年度天津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度天津市火炬计划将继续按照自主创新、优化环境、加强集成、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集聚和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带动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推动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支持重点
　　火炬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是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六大技术领域及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尤其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突出自主创新；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先进成熟，其产品已通过小试或中间试验的技术鉴定，并可达到商品化生产的阶段。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还应当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异议；
　　5、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主承担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实施单位；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和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四、申报方式与材料
　　1、项目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到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到受理单位，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在市级火炬计划项目中按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
　　2、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须填报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有关表格可从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科技计划一栏下载。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包括：
　　（1）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请书
　　（2）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
　　③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④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⑤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⑥其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4、项目受理
　　（1）申报受理时间：2009年8月17－18日，以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到受理单位为准。
　　（2）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监理部315房间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6号
　　（3）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委高新处联系人：杨卫红
　　联系电话：27123719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曲照伟
　　联系电话：87891991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1、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书(2k)
附件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部《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7/t20090701_17159.htm</link>
  <pubDate>2009-07-01 15:32:1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35号)。为做好我市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依据该通知，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到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到科技部。

　　联系方式：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联 系 人：殷亚辉
　　　　　　　联系电话：27123081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蒋树海   李  坦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
　　　　　　　联系电话：87895889 87891540

　　附件：1.《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35号)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样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一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6/t20090629_17090.htm</link>
  <pubDate>2009-08-06 10:46:3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总体要求

　　2010年是全面实施《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科技计划将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全面提高我市科技竞争能力。科技计划项目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科技规划。要密切结合《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聚焦滨海新区。围绕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的推广转化，提升滨海新区研发转化基地载体功能。
　　――强化自主创新。突出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突出企业主体。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
　　――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发展要把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求作为出发点与宗旨，把发现、培养和凝聚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作为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聚集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的软、硬环境，加强区域联合和国家各部委与我市间的互动，采取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外的科技资源，以科技大开放促进科技大发展。

　　二、受理项目范围及资助资金档次

　　本次只受理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并受理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以及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
　　1．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天津的原始创新能力。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高校和院所。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资金补助为10万元。2010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预计资助150项。
　　2．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系统研究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方法和关键技术，为科技支撑计划提供技术成果，结项时一般应完成小试。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创新型企业、高校和院所。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资金补助为20万元。2010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
　　3．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开发类重点项目、公益类重点项目。
　　开发类重点项目以支撑支柱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解决工业化应用的关键性或共性技术问题，突破产业化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完成中试或定型产品。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企业、院所和高校，鼓励以产学研紧密合作方式申报。
公益类重点项目为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提升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应用示范效果。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公益性机构、院所、高校以及部分农业高科技企业。
　　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和公益类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2010年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
　　4．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以　　　　高新技术产业化攻关和集成示范工程为主要形式，以企业和应用对象为主体，产学研融合。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资金补助为100～500万元。
　　5．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旨在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的产业化，完成工业性试验；引进人才、团队来津创业，引进著名科研院所建立分支机构；购买技术提升优势产业；实施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社会公益性示范工程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补助为500万元以上。

　　三、资金预算

　　市科委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档补助资金的资助办法。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时，应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资金申请额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补助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3．自筹资金比例
　　企业申请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资助额不超过总资金的50%，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企业申请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重点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企业申请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额一般占项目总资金的20%-30%，且不超过注册资金的50%。
　　对其它性质的单位也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特别鼓励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将以贴息方式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与提出项目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项目指南自主申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重点项目，市科委面向全社会公开受理项目申报。

　　为了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或全局意义的重大技术问题，培育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解决社会公益方面的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站在全市发展的高度，积极组织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每个局级主管部门限组织推荐3项以内。

　　2．申请材料
　　申报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申报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项目，填写统一的“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只填写“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经过市科委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再由市科委有关处组织实施单位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书。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书和附件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项目附件一般包含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附件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上述附件内容但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项目评估时将不予确认。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可用光盘、移动硬盘、优盘等拷贝）。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单位说明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须经局级（含局级以上）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推荐。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5．起始时间要求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0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6．不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2009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在同一计划中申请两项及以上的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新申请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3）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五、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日（该指南前期已发布），其它项目受理（包括项目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4日。各单位申报项目受理时间安排附后。
　　2．受理地点
　　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和“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送到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6，传真：58792799）。
　　3．形式审查
　　对申报2010年科技计划的所有项目，市科委委托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在项目负责人、单位自审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不接受申请处理，申请材料退回。项目受理成功后，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申报材料。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委将进行立项重复性审查，对于在同一研发阶段得到过资助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其它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附后。

　　附件：1．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指南
　　　　　2．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3．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4．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系统
　　　　　5．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
　　　　　6．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
　　　　　7．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
　　　　　8．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9．申报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0．各单位申报项目受理时间安排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999999">二〇〇九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公示</font>]]></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9-07-06 13:25:43</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999999">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立项公告</font>]]></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9-12-25 16:06:31</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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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5/t20090518_16316.htm</link>
  <pubDate>2009-05-19 09:21:31</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获得国家转化资金资助数量，引导各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全力支持这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转化资金申报与推荐要求，请各有关申报单位按照《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填报相关材料，天津市科委不再另发项目指南。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年5月，推荐部门为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6月17日 。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八份。
　　受理单位：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二层A区（人民公园南面） 
　　农村处联系人：王　云　马玉堂　　电话： 27121142
　　受理单位联系人：陈　艳　　　　　电话：58792806

附件1：《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操作规程》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申报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5/t20090506_15996.htm</link>
  <pubDate>2009-05-19 09:19:3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应按照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选题指南进行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不接受选题指南以外的申报项目，天津市范围内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各单位（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招标项目与自主选题项目不超过4项，在研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

　　2、申报人在设计课题时要全面把握和理解课题的要求和内涵，科学、完整地设计课题。《选题指南》对招标项目附加了说明，明确了项目必须实现的目标及涵盖的主要研究内容。申报人在设计课题时必须包含这些内容和目标。

　　3、申报单位对于所申报的项目要有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包括研究工作的积累、研究队伍的研究实力）。

　　4、2009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采取择优支持的方式，市科委按照立项程序，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5、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招标项目为4万元至10万元；自主选题项目为2万元至4万元。

　　6、申报单位点击本通知附件2，下载“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安装后进行逐项填写，填写完毕后生成《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word文档及esp文件。请各申报单位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申请书》word文档纸质版一式6份及esp和word文档电子版报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

　　申报受理单位：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坦  郭海轩
　　电话与传真：87895889  87891540
　　电子邮箱：tjscxzj@yahoo.com.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
　　市科委联系人：云曦
　　咨询电话：27117620
   
　　附件：1、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选题指南
　　2、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二○○九年五月六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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