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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科技计划通知通告</title>
 <link>./</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CDATA[科技计划通知通告]]></description>
 <webMaster>ynxue@tjst.net</webMaster>
 
 <item>
  <title><![CDATA[关于转发国家科技部《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7/t20090701_17159.htm</link>
  <pubDate>2009-07-01 15:32:1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35号)。为做好我市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依据该通知，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到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到科技部。

　　联系方式：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联 系 人：殷亚辉
　　　　　　　联系电话：27123081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蒋树海   李  坦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
　　　　　　　联系电话：87895889 87891540

　　附件：1.《关于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办计[2009]35号)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样式）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一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6/t20090629_17090.htm</link>
  <pubDate>2009-06-29 18:36:55</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委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10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的总体要求

　　2010年是全面实施《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科技计划将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全面提高我市科技竞争能力。科技计划项目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科技规划。要密切结合《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天津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聚焦滨海新区。围绕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的推广转化，提升滨海新区研发转化基地载体功能。
　　――强化自主创新。突出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突出企业主体。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
　　――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发展要把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求作为出发点与宗旨，把发现、培养和凝聚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作为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聚集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创新的软、硬环境，加强区域联合和国家各部委与我市间的互动，采取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外的科技资源，以科技大开放促进科技大发展。

　　二、受理项目范围及资助资金档次

　　本次只受理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并受理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以及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
　　1．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倡导科学和技术的自由探索，以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技术为研究目标，以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及样品样机等为科技产出方式，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天津的原始创新能力。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高校和院所。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资金补助为10万元。2010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预计资助150项。
　　2．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以面向应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展系统研究为目标，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此培养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天津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系统研究面向应用的技术原理、新工艺、新方法和关键技术，为科技支撑计划提供技术成果，结项时一般应完成小试。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创新型企业、高校和院所。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资金补助为20万元。2010年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
　　3．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开发类重点项目、公益类重点项目。
　　开发类重点项目以支撑支柱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解决工业化应用的关键性或共性技术问题，突破产业化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完成中试或定型产品。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企业、院所和高校，鼓励以产学研紧密合作方式申报。
公益类重点项目为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提升集成创新和应用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应用示范效果。项目的承担单位主要是公益性机构、院所、高校以及部分农业高科技企业。
　　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和公益类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档次分为30万元、50万元、75万元、100万元。2010年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预计资助100项。
　　4．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以　　　　高新技术产业化攻关和集成示范工程为主要形式，以企业和应用对象为主体，产学研融合。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资金补助为100～500万元。
　　5．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旨在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关键领域的重大突破。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的产业化，完成工业性试验；引进人才、团队来津创业，引进著名科研院所建立分支机构；购买技术提升优势产业；实施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社会公益性示范工程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资金补助为500万元以上。

　　三、资金预算

　　市科委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档补助资金的资助办法。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时，应参照资助档次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资金申请额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是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补助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3．自筹资金比例
　　企业申请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资助额不超过总资金的50%，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企业申请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重点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企业申请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5%，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
　　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额一般占项目总资金的20%-30%，且不超过注册资金的50%。
　　对其它性质的单位也要求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特别鼓励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将以贴息方式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与提出项目建议相结合的方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项目指南自主申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及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重点项目，市科委面向全社会公开受理项目申报。

　　为了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或全局意义的重大技术问题，培育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解决社会公益方面的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站在全市发展的高度，积极组织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每个局级主管部门限组织推荐3项以内。

　　2．申请材料
　　申报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申报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填写“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开发类、公益类项目，填写统一的“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提出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只填写“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经过市科委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再由市科委有关处组织实施单位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书。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分别由各自的项目申报系统生成。上述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系统及申报要求可从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下载。
　　“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由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预算书和附件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为项目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项目附件一般包含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附件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实施方案中涉及上述附件内容但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项目评估时将不予确认。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均为签字盖章原件。所有申请书、建议书均需附电子文档一份（可用光盘、移动硬盘、优盘等拷贝）。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每个项目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申报单位说明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合作，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须经局级（含局级以上）单位或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推荐。
　　4．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5．起始时间要求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0年4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6．不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项目指南的项目。
　　（2）2009年12月31日后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今年新申请的项目总数超过两项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同一负责人在同一计划中申请两项及以上的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新申请的重点项目（但可以参与提出重大项目建议）。
　　（3）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天津市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4）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近三年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5）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五、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
　　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日（该指南前期已发布），其它项目受理（包括项目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4日。各单位申报项目受理时间安排附后。
　　2．受理地点
　　项目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和“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和“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送到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6，传真：58792799）。
　　3．形式审查
　　对申报2010年科技计划的所有项目，市科委委托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在项目负责人、单位自审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通知申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不接受申请处理，申请材料退回。项目受理成功后，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申报材料。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委将进行立项重复性审查，对于在同一研发阶段得到过资助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其它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市科委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下午5:3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附后。

　　附件：1．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指南
　　　　　2．2010年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3．2010年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4．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系统
　　　　　5．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
　　　　　6．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
　　　　　7．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
　　　　　8．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9．申报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0．各单位申报项目受理时间安排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二〇〇九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公示]]></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6/t20090618_16961.htm</link>
  <pubDate>2009-06-19 15:39:16</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根据2009年我市科普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订并向全市发布了《2009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指南》，向我市各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科普教育基地征集2009年度科普项目建议。

　　到申报截止时，全市共报送符合指南要求的科普项目共85项。经过形式审查、项目遴选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共有22个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现向全市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从2009年6月22日起至6月29日。在此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结果有意见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反映情况。

　　拟进行支持的项目名单请点击以下链接。

　　联系电话：27120584
　　传　　真：27115951
　　联 系 人：宗建新]]></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立项公告]]></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6/t20090618_16960.htm</link>
  <pubDate>2009-06-18 17:15:58</pubDate>
  <description><![CDATA[　　经过专家评估或评审等立项程序，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核，确定了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第三批）共计89项，现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立项项目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委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委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我委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高度重视，其立项程序按照严格的规定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依靠专家进行。我委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公告！

　　附：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通讯地址：和平区和平路287号市科委综合计划处
　　邮    编：300041
　　联 系 人：殷亚辉
　　联系电话：27123081  27117113]]></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5/t20090518_16316.htm</link>
  <pubDate>2009-05-19 09:21:31</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获得国家转化资金资助数量，引导各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全力支持这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转化资金申报与推荐要求，请各有关申报单位按照《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填报相关材料，天津市科委不再另发项目指南。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9年5月，推荐部门为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6月17日 。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八份。
　　受理单位：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二层A区（人民公园南面） 
　　农村处联系人：王　云　马玉堂　　电话： 27121142
　　受理单位联系人：陈　艳　　　　　电话：58792806

附件1：《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
附件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操作规程》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申报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5/t20090506_15996.htm</link>
  <pubDate>2009-05-19 09:19:3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应按照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选题指南进行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1），不接受选题指南以外的申报项目，天津市范围内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各单位（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招标项目与自主选题项目不超过4项，在研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

　　2、申报人在设计课题时要全面把握和理解课题的要求和内涵，科学、完整地设计课题。《选题指南》对招标项目附加了说明，明确了项目必须实现的目标及涵盖的主要研究内容。申报人在设计课题时必须包含这些内容和目标。

　　3、申报单位对于所申报的项目要有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包括研究工作的积累、研究队伍的研究实力）。

　　4、2009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采取择优支持的方式，市科委按照立项程序，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5、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招标项目为4万元至10万元；自主选题项目为2万元至4万元。

　　6、申报单位点击本通知附件2，下载“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安装后进行逐项填写，填写完毕后生成《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word文档及esp文件。请各申报单位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申请书》word文档纸质版一式6份及esp和word文档电子版报送项目申报受理单位。

　　申报受理单位：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坦  郭海轩
　　电话与传真：87895889  87891540
　　电子邮箱：tjscxzj@yahoo.com.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
　　市科委联系人：云曦
　　咨询电话：27117620
   
　　附件：1、2009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选题指南
　　2、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二○○九年五月六日]]></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font color="#999999">2009年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立项公告</font>]]></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9-05-14 08:48:0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受理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4/t20090402_15154.htm</link>
  <pubDate>2009-05-14 08:48:26</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区、县、局、控股（集团）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直属单位、驻津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委将于5月中旬受理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09年5月18日－22日，每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二楼A区）
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人民公园对面）
电话：58792800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6份，并加盖公章。
2.每个项目需提供的材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简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和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库和生成的电子文档。

四、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
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将项目内容填写到“天津市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并从系统中打印推荐书和推荐书简表，并附必要的评价支撑和证明材料。

1.推荐材料数量及格式要求：
①科技重大成就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20份，电子文件1套。
②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20份，电子文件1套。
③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从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文件和推荐书、推荐书简表电子文档1套、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共15份。如推荐一等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为20份。
④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从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文件和推荐书、推荐书简表电子文档1套、推荐书简表2份、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10份。如推荐一等奖，推荐书正文（含附件材料）20份。

2.关于电子文件的要求：
每个项目应单独建立一个与项目名称一致的文件夹，并将该项目的电子文件拷贝到该文件夹中。
推荐科技重大成就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电子文件是指推荐书正文的word文档。
推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电子文件包括：从推荐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推荐书正文的word文档和推荐书简表的word文档。

3.推荐自然科学奖的书面材料（含附件）应在120页之内，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材料（含附件）应在100页之内。

4.推荐书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材料，并在推荐书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其他可为复印件。所有推荐书一律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5.有关推荐书附件证明材料要严格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证明材料规范要求》（附件1）执行。在每个附件的右上角标明“附件XX”字样，并与推荐书最后一页所列附件目录的顺序一致。

6.每项成果的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1份）应按审查表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推荐单位管理人员填写相应内容，并按要求要相应的栏目分别由项目第一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经办人签名。

7.推荐报奖成果的完成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名称必须和公章完全一致。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必须在所附技术评价支撑材料中能够体现出在该项目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每位完成人的名字要核准无误。

五、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筛选优秀成果予以推荐，保证推荐质量。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你单位推荐数量为    项，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应统一集中推荐，完成单位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必须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不再受理补充证明材料。

3.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凡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使用“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2009版），录入数据后，从系统中生成推荐书正文和推荐书简表、导出数据。该系统可到天津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下载。

4.推荐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果登记。

六、其它事宜请与市科委成果市场处联系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附件：
⒈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证明材料规范要求
⒉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⒊200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形式审查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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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关于开展2009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tztg/200902/t20090219_12894.htm</link>
  <pubDate>2009-05-14 08:48:52</pubDate>
  <description><![CDATA[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6 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2009年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符合《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陆市科委网站（www.tstc.gov.cn），在“办事指南→办事事项→其它事项”中进入“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填写系统”，注册后填写信息，生成并打印“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连同其他附件（一式一份），报送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06，传真：58792799）。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09年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09年3月31日，请申报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申请认定的产品，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将会同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予以认定。经认定列入《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优先采购。

市科委联系人：曹建华   董怡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编：300041
电话：27117620   27120364

附件：1.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填写系统
                    2.天津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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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font color="#999999">关于公示2008年度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第二批）的通知</font>]]></title>
  <category>科技计划通知通告</category>
  <link>#</link>
  <pubDate>2009-05-14 08:49:30</pubDate>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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